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中船应急 公告编号:2024-048
债券代码:123048 债券简称:应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和《中国船
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规则》)的有关规定,除《债券持有人规则》另有规定
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
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
(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和《债券持有人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
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法律
约束力。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光大道 5 号)。
式表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
人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元,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债券数量为 900 张,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共计
列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900 张,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100%;反对 0
张;弃权 0 张。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
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指派罗运红律师、郑一瑾律师出席了本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
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可转债
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股份有限公司“应急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